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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5-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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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公民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在旅游行业和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遏制旅游过程中不文明事件发生,现就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视
        
      各旅行社要切实提高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将“行前说明、行中引导、重要环节及时提示”等项要求落到团队旅游组织工作的实处。充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贴近游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积极组织旅游公益宣传,引导游客追求旅游品质,做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文明使者。
        
      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一)充分利用《公约》、《指南》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各旅行社应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将《公约》、《指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重言谈举止、注重自身文明形象。
      
      (二)认真贯彻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

      各旅行社要认真学习贯彻《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的职责。通过行前说明会、游客告知书等方式,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主动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提示参团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规定。
       
      (三)加强旅游过程中的文明旅游督促引导
        
      各旅行社要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旅游行程始终。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引导旅游团队的作用,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四)在重要环节做好对游客的及时提示

      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应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纳入讲解之中,将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注意事项向游客予以及时告知和提示;在游览过程中,当不文明情况发生时,导游、领队应及时委婉地对游客予以提醒和警示,引导游客守秩序、护环境,使用文明用语,注重自身言行。

      (五)认真履行报告制度和做好信息上报
        
      各旅行社要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团队发生的严重不文明事件、伤亡等事件,要迅速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三、加强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旅游局将对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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