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治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15年元旦将至、春节临近,各级两会也将召开,这一时段人流车流密集,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元旦、春节期间,天气严寒,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大了旅游安全管理难度,各县区旅游局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一是针对冬季天气寒冷的气候特点,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紧急疏导通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和救助力量,要加强对自然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防范措施,及时发布旅游信息,确保景区(点)的正常游览秩序。二是检查涉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以及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各旅游企业要严格遵守旅游相关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元旦、春节期间,是我市市民出游高峰期,各旅行社在游客在报名时要认真询问游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及时关注新闻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警示,对游客开好行前说明会,尽到必要的、合理的警示和提示义务。
二、加强值守,提升防范处突能力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研判,对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积极组织救援演练,减少事故损失。
特此通知